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遵守国家法律,无违法犯罪行为,未被列入
失信被执行人,无师德师风失范记录,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行业的情况。
2.符合教师仟职条件,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,科研能力,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:取得普通
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(语文学科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);取得相应学段、学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
教师资格证(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证书)。
3.身体健康,心态阳光,无不适合从事教育行业的重大疾病、传染病、心理疾病及其他疾病。
4.认同颐华学校文化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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